白沙國小一○八學年度校內國語文競賽實施辦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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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者 教務組長   


張貼日期: 2019-10-24 23:23:58  點閱:484


白沙國小一○八學年度校內國語文競賽實施辦法

一、目的:加強語文教育,提昇語文程度,培養學生語文學習與能力,並配合年度語文競賽,遴選優秀學生進行培訓,為

         校爭取至高榮譽。

二、競賽年級: 硬筆書法為二至六年級各班三名,四、五年級各班演說朗讀各兩名,其餘項目四、五年級各兩名。

三、競賽項目:(一)朗讀 (二)演說(三)書法(四)硬筆書法(五)字音字形(六)作文

四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/23(星期三),請將報名表送交教學組。

五、競賽細則:

組別

日期

時間

地點

硬筆書法

108.11.11(一)

上午10:10~

303.305教室

朗讀

108.11.12(二)

上午8:00~

305教室

演說

108.11.13(三)

上午8:00~

305教室

書法

108.11.14(四)

上午8:00 ~

1F會議室

作文

108.11.14(四)

上午8:00~

1F會議室

字音字形

108.11.14(四)

上午10:10~

1F會議室

         

六、競賽時限:

(一) 演説:4分鐘,不足或超過每半分鐘扣一分,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。上台前12分鐘抽題,二抽一。

(二) 字音字形:10分鐘。

(三) 書法:50分鐘為限。

(四) 硬筆書法:20分鐘為限。

(五) 朗讀:每人3分鐘,時間一到應立即下台。

(六) 作文:90分鐘。

 

七、競賽內容範圍與規定:

(一) 演說:

年級/題目

題目1

題目2

四年級

給大海的一封信

美麗的校園

五年級

到同學家作客

    影響我最深的人

(二) 字音字形:題目共兩百字,(字音一百字、字形一百字),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,塗改不予計分。

(三) 書法:依照題紙書寫,不必加標點符號。紙張由校方提供,以一張為限,用其他紙張書寫者,不予評分。凡未寫完或有錯別字,均依規定扣分。

(四) 硬筆書法:依照題紙書寫,不必加標點符號。比賽紙張由校方提供,以三張為限,可用鋼筆、鉛筆或原子筆書寫。(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自行準備用具,如2B以上之鉛筆)

(五) 朗讀:題材以課內文章為主(題目如附件),題目均在每位競賽員登台前九分鐘當場親自抽定。

(六) 作文:題目當場公佈,除不得用詩歌韻文體寫作外,文言、語體不加限制,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,並請詳加標點符號。

八、評判標準:

(一) 演說:1.語音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占45%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內容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占45%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占10%。

(二)字音字形:一律書寫標準字體,每字0.5分,塗改一律不計分,分數相同者,以正確美觀評定優勝。

    (三) 書法:   1.筆勢與功力占60%、整潔與美觀占40%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正確與迅速: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3分,未及寫完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者,每少寫一字扣2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一律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書寫標準。

(四) 硬筆書法: 1.字形結構50%、用筆變化10%、整潔美觀30%、

氣韻生動10%

2.錯字、漏字每字扣1分

(五) 朗讀: 1.語音(發音及聲調)占50%(以一字多音審定表為主)。

            2.聲情(語氣、語調、語情)占40%。

            3.台風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占10%。

(六)作文:內容與思想占50%、結構與修辭占40%、書法與標點占10%。

九、獎勵辦法:除三~六年級硬筆書法取優勝前三名外,其餘各項競賽取優

    勝前二名頒發獎狀及獎品。

十、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,修定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