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1-10-21 16:48:01 點閱:386
白沙國小一一○學年度校內國語文競賽實施辦法
一、目的:加強語文教育,提昇語文程度,培養學生語文學習的興趣與能力,並配合年度語文競賽,遴選優秀學生進行培訓,為
校爭取至高榮譽。
二、競賽年級: 硬筆書法為二至六年級各班三名,四、五年級各班演說朗
讀各兩名,其餘項目四、五年級各兩名。
三、競賽項目:(一)朗讀 (二)演說(三)書法(四)硬筆書法(五)字音
字形(六)作文
四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/22(星期五),請將報名表送交教務組。
五、競賽細則:
組別 |
日期 |
時間 |
地點 |
|
硬筆書法 |
110.11.15(一) |
上午10:10~ |
303.305教室 |
|
朗讀 |
110.11.16(二) |
上午8:00~ |
305教室 |
|
演說 |
110.11.17(三) |
上午8:00~ |
305教室 |
|
書法 |
110.11.18(四) |
上午8:00 ~ |
1F會議室 |
|
作文 |
110.11.18(四) |
上午8:00~ |
1F會議室 |
|
字音字形 |
110.11.18(四) |
上午10:10~ |
1F會議室 |
|
六、競賽時限:
(一) 演説:4分鐘,不足或超過每半分鐘扣一分,不足半分鐘以半
分鐘計。上台前12分鐘抽題,二抽一。
(二) 字音字形:10分鐘。
(三) 書法:50分鐘為限。
(四) 硬筆書法:20分鐘為限。
(五) 朗讀:每人3分鐘,時間一到應立即下台。
(六) 作文:90分鐘。
七、競賽內容範圍與規定:
(一) 演說:每位競賽員題目二選一(題目如附件)。
(二) 字音字形:題目共兩百字,(字音一百字、字形一百字),
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,塗改不予計分。
(三) 書法:依照題紙書寫,不必加標點符號。紙張由校方提供,以一張為限,用其他紙張書寫者,不予評分。凡未寫完或有錯別字,均依規定扣分。
(四) 硬筆書法:依照題紙書寫,不必加標點符號。比賽紙張由校方提
供,以三張為限,可用鋼筆、鉛筆或原子筆書寫。(請
自行準備用具,如2B以上之鉛筆)。
(五) 朗讀:題材以課內文章為主(題目如附件),題目均在每位競賽員
登台前九分鐘當場親自抽定。
(六) 作文:題目當場公佈,除不得用詩歌韻文體寫作外,文言、
語體不加限制,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,並請詳加標點符號。
八、評判標準:
(一) 演說:1.語音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占45%。
2.內容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占45%。
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占10%。
(二)字音字形:一律書寫標準字體,每字0.5分,塗改一律不計分
分數相同者,以正確美觀評定優勝。
(三) 書法: 1.筆勢與功力占60%、整潔與美觀占40%。
2.正確與迅速: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3分,未及寫完
者,每少寫一字扣2分。
3.一律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書寫標準。
(四) 硬筆書法: 1.字形結構50%、用筆變化10%、整潔美觀30%、
氣韻生動10%
2.錯字、漏字每字扣1分
(五) 朗讀: 1.語音(發音及聲調)占50%(以一字多音審定表為主)。
2.聲情(語氣、語調、語情)占40%。
3.台風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占10%。
(六)作文:內容與思想占50%、結構與修辭占40%、書法與標點占10%。
九、獎勵辦法:除二、三、五、六年級硬筆書法取優勝前三名外,其餘各
項競賽取優勝前二名頒發獎狀及獎品。
十、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,修定時亦同。
附件
演講篇目如下:
朗讀題材取自本學期國語課本,篇目如下: